新能源汽车相关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相关基础设施有哪些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能源汽车相关基础设施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新能源汽车相关基础设施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为了进一步推广和应用电动汽车,已发布实施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3号)。
该指导意见要求:“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
南京市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主要包括三个部分,涉及新建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求、既有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要求以及监督管理。《管理办法》印发前,已通过市交通运输局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一是新建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求。要求新建居民区规划配建停车位应100%预留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条件,并按不低于规划配建停车位的20%配建充电设施,且应具备有序充电功能。同时,要求充电设施配建要与居民区主体建筑同步规划、设计、建设、验收。相关部门在规划、施工图审查、工程验收时,严格执行新建居民区配建或预留充电设施相关要求。
二是既有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要求。一是对既有居民区申请安装充电设施的安装流程、具体要求进行了规范和明确;二是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阻碍居民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装;三是规定了供电部门受理用电报装申请和电力配套施工的工作流程以及工作时限。
三是监督管理。
一是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和监督主体,引导房产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及广大业主支持居民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二是将充电基础设施纳入居民区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中,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保障;
三是明确充电基础设施所有人是充电基础设施及相关线路安全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充电基础设施进行定期维护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止充电基础设施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广东省充电桩管理条例?
月4日,广东省对外披露《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的比例应达到100%。新建的商业服务业建筑、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公共 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等场所,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的一定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包括电力管线预埋和电力容量预留),其中广州、深圳不低于30%,珠三角地区其他地市不低于20%、粤东西北地区不低于10%。老旧小区充电设施规划建设根据实际需求逐步推进,鼓励在已建住宅小区、商业服务业建筑、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等场所,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数量10%的比例逐步改造或加装基础设施。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通知
粤发改能电〔2016〕691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顺德区人民***,省直各有关单位,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供电局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责任公司:
经省人民***同意,现将《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我委反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能源汽车相关基础设施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新能源汽车相关基础设施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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